| 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教育硕士招生政策将有调整 |
| 2006-6-23 10:48:40 北京师范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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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6年教育硕士招生考试将加强
复试工作,对于初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加强复试环节。复试大约在2007年元月份举行,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教师基本功。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将其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人数与拟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1。对于从教期间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或有突出教学科研成果的考生,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基本
分数线时予以适当照顾,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请符合这类条件的考生在提交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时同时提交本人获奖证明和重大教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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